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安全事故頻頻發生?
作者:admin 發布日期:2019-12-14 21:22:43 關注次數:1098
安全管理著名的“海恩法則”說,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,不僅應體現在事后救援中,更應體現在行業運行的理念中,各個環節都必須體現出這種“生命高于一切”的理念8月1日,溫州動車事故遇難者的葬禮舉行。做為“7·23”動車追尾事故最后一名獲救者,小伊伊創造了生命的奇跡。對于一個兩歲的孩子來說,她是無法理解和承受生命這樣的嚴肅,也許在她長大后才會明白,父母是以一種怎樣的方式被銘記。40人死亡,約200人受傷——7月23日,是中國鐵路史上讓人悲傷的一天。接二連三的公共安全事故7月22日凌晨4時,一輛自威海駛往長沙的35座中型客車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陽明港段發生火災,事故致41人死亡,6人受傷。然而“7·23”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的突發,迅速轉移了人們對京珠高速客車火災事故的關切視線。從北京地鐵電梯事故到哈爾濱居民樓垮塌;從京珠高速客車燃燒到動車追尾事故……近幾年來,盡管對安全生產的要求一直是保持高壓態勢,然而,屢屢發生的各類生產事故卻一次又一次撞擊著人們的心理承受底線。2008年4月28日,膠濟鐵路發生一起列車脫軌、相撞的特別重大交通事故,造成72人死亡、416人受傷,中斷行車21小時22分,直接經濟損失4192萬元。這是一起由于違章違規、超速行駛導致的責任事故,3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了責任追究。現場負責調查指揮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長、安監總局局長王君在事故發生后曾一針見血地指出:這充分暴露了一些鐵路運營企業安全生產認識不到位、領導不到位、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、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、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嚴重問題。同時也反映了基層安全意識薄弱,現場管理存在嚴重漏洞,安全生產責任沒有得到真正落實。各種安全事故已成為我國民眾意外傷亡的“頭號殺手”。資料顯示,僅2010年全國發生各類事故363383起,死亡79552人。2010年11月15日,上海“樓火火”事件,造成58人死亡、71人受傷。小區規劃缺陷、樓間距過窄導致消防車無法直接到達失火現場,消防車通道被劃為停車位出售,安全出口通道被阻塞,消火栓生銹,樓道應急燈、消防水帶缺失等隱患引發了人們對城市建筑安全的深刻反思。8月2日下午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“11·15”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相關6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,分別判處高偉忠等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6年至免予刑事處罰。為何事故一再發生?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安全事故頻頻發生?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宏偉接受《北方周末報》采訪時說,實際上,“7·23”甬溫線動車追尾后整個社會陷于了技術誤區,認為技術能解決所有問題,但是忽略了管理,其實技術不能代替人的作用。管理上的漏洞,是制造悲劇的根源。很多事故發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“重技術,輕管理”,其實最重要的是人的管理。“再完美的規章,在實際操作層面,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。每一個生產者,從管理人員到一線操作人員,在生產中都必須時時緊繃安全生產之弦,否則稍有閃失,事故就會出現。”王宏偉說。王宏偉說,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還是目前的社會背景,實際上中國正處于經濟轉型和社會轉軌的關鍵時期,中國用幾十年的時間完成了西方國家幾百年的發展過程,這屬于歷時性的矛盾。急于求成、急功近利的“畸形政績觀”也被業內人士認為是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。高鐵南京南站“提前1年交付使用”倍受質疑。由于施工單位趕工期的行為,造成“臨時地磚”敲碎重新鋪砌,大廳天花漏水,地基下沉,地磚開裂等問題。“安全第一”作為工程建設領域的“頭號警示”早已深入人心,但一些人卻成了“時間第一”、“形象第一”的追隨者,這種癡迷注定會讓公共設施的安全性大打折扣。破解公共安全事故的突破口不管是自然災害誘發的安全事故,還是人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,每一次事故的發生都有其背后的原因,如何預防和控制則成了公共安全問題的關鍵。安全管理著名的“海恩法則”說,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。王宏偉對本報記者說,慘痛教訓的背后,破解公共安全事故的難題主要是增強社會的彈性。第一,社會對于一些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上要有很好的適應能力;第二,事件發生后,快速復原是問題的關鍵。“我們總是強調風險防范,卻沒有著力降低其脆弱性”;第三,從發展走勢來看,突發事件往往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。任何一個微小的差異或變化,都會使事態發生翻天覆地的轉變。“縱觀安全事故的發生,許多事故的起源都是生產、生活當中非常微小的因素,或存安全意識淡薄、管理監督疏漏的隱患,最終無不導致嚴重后果。我們更要關心注意生產、生活當中的細節問題,不要因小失大。”王宏偉說,風險存在于整個社會當中,重大的事故應急不能僅靠專業部門,要調動全社會的參與能力。像京珠高速大客車近日突發大火,導致41名乘客死亡,屬于嚴重超員,調查結果是火災系易燃化工品引發。攝像頭和交管部門只能起到一定的作用,安全關鍵在“防”,能不能防得住關鍵在人,很多半路上車的乘客并沒有接受任何的檢查,所以,要充分調動整個社會的力量,提高民眾的安全意識。王宏偉認為,保障人民生命安全,不僅應體現在事后救援中,更應體現在行業運行的理念中,落實于每個具體行動,從安全規章的嚴格遵守、監督檢查的細致落實,到隱患問題的徹底排除等各個環節,都必須體現出這種“生命高于一切”的理念。□本報記者 王靜超 張艷利本文來源:北方新聞網——內蒙古人的新聞主頁 關注你最關心的新聞 原文地址:http://www.northnews.cn/2011/0808/438904.shtml